深圳发布住宅装修补贴实施指引 全屋装修最高补贴3万元

 【深圳商报讯】(记者李秀瑜)为支持消费者购置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物料,9月10日,市住房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全屋装修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本次活动周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市住房建设局将发布终止公告。若补贴活动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

  根据《指引》,补贴对象包括:在我市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的产权人(仅限自然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产权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取得住宅所在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备案回执,开展住宅装修;产权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补贴分为全屋装修补贴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补贴两种形式。在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每位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套住宅有两个以上产权人的,申请人须取得其他产权人同意对住宅进行装修改造的授权。

  产权人进行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产权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其中,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60%,若未达到60%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

  产权人进行住宅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总购置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产权人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价以线下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家装物品和材料包括建筑及装潢材料、家具、全屋智能化消费品等。

  《指引》明确,“合法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务公寓等。无合法产权的住宅不在本次补贴范围。装饰装修合同总价材料清单不包含家电(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厨卫电器等)。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活动实施产权人诚信申报。产权人应真采购、真装修,自愿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真实、有效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补贴资金。小区物业公司应在小区公示栏、电梯等公共场所张贴小区小散工程备案情况。市住房建设局、各区(新区)设置举报热线电话及投诉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产权人、装饰装修公司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报、套现、提供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各区(新区)收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信用惩戒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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